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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开展秦岭北麓生态环境专项整治 |
陕西省政府召开的电视电话会议上获悉,从今年6月起,陕西省将集中半年时间,开展秦岭北麓生态环境保护专项整治工作。 秦岭北麓是秦岭国家级生态功能保护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陕西省关中地区的水源涵养地和天然生态屏障,对于提高关中地区的生态环境质量,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这次专项整治的范围包括秦岭北麓涉及的16个县、区、86个乡镇,约9400平方公里。其中西安市包括环山公路以南区域;宝鸡市和渭南市包括山脚底坡线外延1公里区域;咸阳市包括渭河支流沣河、太平河、新河流域。整治的工作重点是采矿企业(包括采石场)违法乱采滥挖,废石废渣随意堆放;旅游景区、景点和各类接待服务设施擅自乱修乱建;修建公路违反环境保护规定,随意毁坏植被,弃土弃渣乱堆乱放问题;开发经营企业和建设项目不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废水、废气、废渣(包括生活垃圾)未经处理任意排放;违法在25度以上陡坡开垦种地,毁林毁草造成植被破坏和水土流失问题;地方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越权审批造成严重生态破坏与环境污染问题等。 陕西省副省长洪峰要求,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大整治查处力度,对违反环境法律法规,拒不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的,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违法单位和个人拒不执行处罚决定和整改要求,以及屡查屡犯、顶风违法违规的,对其负责人和责任人严肃查处,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
消息来源 人民网 6/26/20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