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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访谈:废旧电池应收集贮存 |
我国是电池生产和消费大国,仅北京市年销售电池就达五六千吨。每年消费这么多电池,随之而来的便是回收和处理问题。虽然社会上已有一些环保人士热心此项工作,但基本上是自发行为。目前我国尚未形成废旧电池处理的产业化,废旧电池回收量微乎其微,绝大部分都随垃圾填埋了。那么,废旧电池究竟该如何处理?记者近日采访了环境保护方面的专家。 北京科技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张强说,少汞和无汞电池并不是不含汞,只是汞含量大大减少,仍属于含汞垃圾。废旧电池对环境的污染不仅是汞,还有其它重金属。汞随生活垃圾填埋时,在水、温度、甲烷的环境中,由于细菌的作用,无机汞化学改性有机汞,毒性增强,更易为植物、动物吸收。即使我国按期实现了电池的少汞和无汞化,以我国这样世界最多的人口、最大的消费量,日复一日地将废旧电池随生活垃圾填埋,日久天长,也会对环境造成危害。据有关专家估计,我国目前的电池生产厂家中只有15%至20%具有生产无汞电池的能力和技术条件,用无汞电池完全代替高汞电池尚需时日,在相当一段时间内高汞电池还会流向市场。况且现在我国市场上还充斥着为数不少的假冒伪劣电池,这种电池的防渗漏性能极差。在这种情况下,我们更不能将含汞废旧电池随垃圾填埋。 北京科技大学曾平荣教授认为,废旧电池不仅是垃圾,还是可以再生利用的二次资源。以占我国电池总量92.5%的锌锰电池为例,其中的有用物质为锌、放电二氧化锰、铁、铜、汞及石墨,占电池总量的75%左右,仅锌、放电二氧化锰、铁就占了70%,可以作为资源化的主要对象。根据中国电池工业协会提供的2000年我国电池生产的数据计算,仅生产锰锌电池每年就要消耗锌金属15万吨,放电二氧化锰27万吨,铜金属0.8万吨,钢16万吨,还有石墨的消耗。这些金属和非金属都取之于我国的矿产资源,把它们通通丢到垃圾填埋场,岂不可惜! 北京信息工程学院废电池回收利用循环模型课题组孙青副教授说,世界发达国家均有对废旧电池的回收措施,且回收数量相当可观。为了探讨废旧电池回收模式,他所在的课题组不久前在中小学生和社区居民中进行了一次规模较大的问卷调查,发放问卷9800余份,回收近7000份。孙青副教授说,“在问卷发放及统计过程中,我们最强烈的感受就是消费者对处理废电池表现出的极大热情”。在5079份有效问卷中,对“您是否了解废旧电池对环境的影响”这个问题,高达88.39%的消费者认为“危害很大需高度重视”;对“如果没有经济利益您是否愿意义务将废旧电池送到回收点”的提问,94.53%的消费者回答“愿意”。课题组还进行了回收试验,在一个有万余居民的小区里,18个月就回收废旧电池1159公斤。通过这次问卷调查及试验,课题组的结论是:只要认真去做,规模回收是可行的。 去年5月21日,北京市政府发文要求在示范住宅小区实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和处理,所分的6类垃圾中就有一类是废旧电池。几年来,北京市政管委所属的有用垃圾回收中心,已累计无偿回收废旧电池500余吨。为了避免二次污染以及确保这些废旧电池避雨、防潮,他们腾出多个大型垃圾集装箱,使这些小小的废旧电池有了自己安全的“家”。政府的支持,将极大地改变以往回收工作仅靠民间自发努力的局面。 专家建议,应在有条件的大中城市通过垃圾分类等渠道,尽可能地收集废旧电池;在我国尚未实现废旧电池再生利用产业化之前,妥善贮存;积极开展废旧电池再生利用产业化的研究,尽快实现无害化再生利用废旧电池的生产能力。 |
消息来源 人民日报 6/25/20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