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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投资5.8亿 广东拟建八大电器垃圾回收中心 


  从2003年起到2010年,广东将在全省八个城市建设八座大型的符合环保标准的废旧电子电器回收利用、处理处置中心,基本形成覆盖全省的废旧电子电器回收利用网,规划总投资5.8亿元,建成后年处理废旧电器占到年产生量的九成。

  广东省环保局有关负责人表示,由于目前国内废旧电器等电子废物回收处理的管理法规不健全,大部分有回收利用价值的废旧电器被个人或废品收购站收集,再转到个体户、小作坊中,以次充好流入市场,难处理及价值不大的部分则乱堆乱放。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广东省将在广州、佛山、深圳、珠海、湛江、清远、汕头各建一个符合环保标准要求的废旧电子电器产品回收处置中心;并在惠州建设一个省级危险废物回收中心,显示屏等器件将在此回收处理。这八个中心将可处理广东省每年产生的废旧电子电器的90%。

  这批具有特许经营权的回收中心,将构建完整的回收系统和相应的各专业处理流水线,通过破碎、分解等方式,回收可利用部分,并使用水泥等将有毒有害物质固化处理及安全填埋,保证百年内不会出现污染事故。

  届时,广东省环保部门将逐步加强对收集、回收企业的规范管理,对包括八个中心在内的符合环保标准的企业发放经营资格证,并逐步淘汰市面上的不规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中心。

消息来源 新华网
6/28/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