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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强制使用低硫煤 |
(本报北京9月1日电)(记者林英)为了控制煤烟型污染,北京市 今天召开了强制使用低硫煤动员大会。市经委、市环保局、市 技术监督局等部门在会上联合公布了今冬明春全市全面使用低 硫煤的有关规定。 按照新的规定,从即日起在京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执行 《低硫优质煤及制品标准》,任何个人和单位不得销售、供应 超标煤,不得使用超标煤,不得存放超标煤;在京销售煤炭的 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必须持有本市颁发的《北京市煤炭经营许可 证》,煤炭用户必须向持有《北京市煤炭经营许可证》的单位 购煤。任何违反关于推广使用低硫煤各项规定的单位和个人, 都将受到从严查处。 据介绍,北京市冬季采暖期空气中烟尘和二氧化硫的排放量已 超过国家标准若干倍,大气中78%的烟尘和92%的二氧化硫是燃 煤造成的。如果采用低硫优质煤,二氧化硫排放量可减少70%, 烟尘排放量减少50%,热效率提高20%。神华集团煤炭运销公司 总经理韩建国在会上表示,将全力支持北京市推广使用低硫 煤。 |
消息来源 光明日报 9/2/1999 |